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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《河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》,提出用三年时间在全省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,建成四级联通的城市管理服务平台,创建一批干净卫生的洁净城市,建设一批风景优美的园林城市,打造一批舒适宜居的美丽城市,着力营造“洁净、整齐、有序、绿色、美丽”的城市环境。
方案明确,今年年底前完成50%以上主次干道整治任务,创建10个左右洁净城市,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40%以上,各设区市建成1个以上垃圾分类示范片区。开展生态园林城创建试点,全省申报5个以上国家园林城,创建26个“美丽街区”、13个“精品街道”,完成市县历史建筑确定及挂牌保护工作。
一、坚持制度引领,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。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,制定出台涵盖不同地域、不同时间段,突出主次干道、背街小巷、重要节点等城市管理要素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。
二、强化平台建设,促进城市管理向智能化转变。持续建设城市管理服务平台,探索实践城市信息模型(CIM)、城市管理二维码、“互联网+”等应用。加快拓展升级数字城管(智慧城管)平台功能,强化城市管理属地网格化载体作用,推进多部门网格化管理“多网合一”,探索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、缺失问题和城市管理微小违法行为的“双微”快速处置机制。
三、环境卫生提质增效。深入推广“水洗机扫”环卫作业模式和“以克论净”考核标准,开展“洁净城市”动态评估工作,到2022年底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%以上。加快“国三”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洒水车辆的淘汰和深度治理步伐。开展沿街门店环境卫生星级达标评比活动。出台《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强化奖补资金运用,统筹推进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,逐步实现城市原生生活垃圾“零填埋”。加大城市公厕建设改造力度,达到4座/平方公里的服务半径要求,开展城市公共厕所与单位对外开放厕所“定点落图”,规范设置指示标识,推广网上“找厕”程序。
四、街容街貌整治提升。抓好城市广告牌匾存量治理和增量规范工作,健全城市广告牌匾长效动态监管机制。及时清理城市非法小广告。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亭、棚和破旧城市家具,规范设置各类道路指示标识、路铭牌等,清晰施划道路标识标线。实施老城区市政、环卫、电力等设施设备微整治、微更新、微改造,清除空中“蜘蛛网”,推行“多杆合一”“多箱合一”“集约设置”,分步推进架空线缆入地。
五、清理整顿城市秩序。开展私搭乱建、垃圾乱倒、污水乱排、杂物乱堆、摊点乱摆、绿化乱毁、广告乱设、道路乱挖、车辆乱停、线路乱拉“十乱”整治,严厉打击出店经营、占道餐饮和露天烧烤等行为。通过增加车位供给,完善公共交通体系,缓解车辆停放供需紧张。强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,科学确定停放区域和投放规模,督促企业自觉规范管理。强化施工工地管理。
六、园林绿化增量提质。因地制宜加强公园绿地建设,拓展城市绿色空间,实现300米见绿要求;大、中、小公园合理配置,构建规模合理的城市公园绿地体系,满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要求。加强道路绿化,构建城市绿网。加强城市绿地保护,加强城镇古树名木保护。到2022年,省级以上园林城覆盖率超过92%,城市和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12平方米、10平方米,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38%和34%,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70%。
七、城市管理精细规范。推行“完整社区”建设试点,开展“美丽街区”“精品街道”“绿色社区”“人居环境奖”等创建活动,引领“美丽城市”建设。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养护,加强隐患排查,及时整修城市便道、道牙、井盖,市政设施完好率达到95%以上。推广应用绿色节能照明技术,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达到98%以上,杜绝“过度亮化”“面子工程”。加强街道两侧立面空间管控,定期清洗、粉刷、修补、绿化。制定和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,实施历史文化保护工程,组织开展历史建筑普查确定,进行挂牌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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